霍林郭勒市供热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会议顺利召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
年4月11日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正常的增减和工资支付,必须经过企业方和职工方共同协商决定。经过积极的准备,召开霍林郭勒市供热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各位代表传阅各项合同草案
对《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书》、《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霍林郭勒市企业安全卫生专项协议》进行举手表决,全体通过。
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班布拉同志进行发言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此次会议严谨有序,务实高效,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草案,全面履行了职责,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制作:办公室安阳
照片:办公室张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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