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霍林郭勒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
根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摸清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现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启动。
采集对象:
本市户口,不分入伍、退伍时间段。包括: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5.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6.复员军人;7.残疾军人;8.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1.病故军人遗属;12.现役军人家属。
采集时间:
11月12日—12月25日(休息日除外)
证件及材料原件: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证明或材料。
采集流程:
本次信息采集采用专用设备,包括脸部拍照,身份证信息识读,信息核对电子签名和证件扫描。
注意事项:
1、本次信息采集每人仅限采集一次,重复信息无法上传数据库。
2、为了防止重复采集或遗漏,请在采集完成后待工作人员核实全部流程均完成后方可离开。
采集地点及联系
凡户籍地属霍林郭勒市,可以根据户籍原则到所属街道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全市设立六个采集点,分别是:
1、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陆小龙:-
2、珠斯花街道:包红艳:-
3、莫斯台街道:王喻:-
4、沙尔呼热街道:张艳艳:-
5、宝日呼吉尔街道:万岩峰:1381576
6、达来胡硕苏木:洪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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