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
为深入推进全市“清风引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科左后旗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管理所党总支原书记、所长于义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等问题。年2月以来,于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过境运输的超载、改型、改装、手续不全等车辆的个体运输经营者索要、收取“保道费”;年8月至年5月,于义利用科左后旗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年4月至6月,于义以其战友詹某某名义承揽修路工程获利,其行为严重破坏了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秩序,给当地营商环境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年3月,于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霍林郭勒市原经信局局长兼煤炭运销协会法定代表人冯宝军违规收费问题。年4月至年12月期间,冯宝军接任煤炭运销协会法人代表、秘书长后,对审计指出的煤炭运销协会乱收费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违规向地方涉煤企业收取挡风抑尘墙建设费,严重破坏了煤炭领域的市场秩序。年12月,冯宝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3、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投诉科科长李华、协管员王文德书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年6月,李华和王文德书对反映通辽机场出租车乱象的投诉举报问题处理不到位,对部分往返通辽机场的出租车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没有按照规定移交法制科处理,对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年1月,李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文德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科左中旗卫健委原局长岳哈斯巴根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年11月至年12月期间,岳哈斯巴根在未退休的情况下,在宝龙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兼职获取报酬,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年8月,岳哈斯巴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窗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敢担当、善作为,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行为,坚决查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用铁的纪律推动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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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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