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
中共霍林郭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9月1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年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霍市民宗局关于落实《市七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民宗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情况报告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后,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民宗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2)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期限,有效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3)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局领导班子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研究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民宗局班子整改落实部署上来,以良好作风和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4)聚焦反馈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办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巡察以来,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实行一周一报告,报送整改台账。
(二)《市七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
1、落实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政策不力。一是项目落实难,可行性研究不够;二是落实项目存在搞变通的问题;三是落实项目监督越位。
采取的措施:一是成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研究,广泛调研,建立项目库。二是每年学习相关管理办法不少于4次,严格按照《通辽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三是加强后期监管,完善财务制度。定期检查已确定实施的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惠及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民委发[]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已于年由备案审批制变为备案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旗县市区民宗局在市民委的指导下,根据资金额度自主确定项目、安排额度,并作为本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资金项目实施。凡备案项目,各地民宗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做到项目备案、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项目真实性和投入实效性。(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责任意识,规范了项目管理、项目落实的各个环节。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报送了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2、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研究问题相同,“三重一大”事项在班子会议上研究,而没有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采取的措施: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之外,还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源头治腐,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党的观念淡漠,党的建设缺失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材料不全,归档不规范,全年计划、成立领导小组等重要文件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总结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偏少,没有抓基层党建和党员管理的内容。年没有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和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
采取的措施: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党建工作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详细党建工作执行规划,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全年计划、成立领导小组等重要文件严格按照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确定党建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党建工作执行的态度,强化领导责任;坚持落实党建工作执行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在执行中达到“严、深、细、实”的工作标准。二是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为开展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以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不断建立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保障党建工作办公条件、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组织开展活动少。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组织开展活动少。党务工作者没有弄清什么是民主生活会,什么是组织生活会。将组织生活会命名为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普通党员参加并发言。年“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上只有自我批评,未开展批评环节。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与主题不符,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对照检查材料代替“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年“两学一做”专题研讨滞后。对民宗局的巡察开始之前已展了2次,还缺少1次。专题讨论只有领导发言,普通党员未进行发言。未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制定“党员三日”制度,未开展“党员三日”活动。年“两学一做”一年的讲党课时间安排比较集中,未按季度开展。“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模糊,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没有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采取的措施: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两学一做”,高质量开好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不严谨问题开展深刻反思,制定台账、限期整改。二是提升党组织的创新能力,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在开展党建工作中,党务工作者要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秉承“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勤于学习、认真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勇于接受新生事物,敢于大胆创新,每年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次数不少于6次。要注重在党组织活动方面的创新,提升党组织活动的活力和创造力,联合企业、社区、宗教活动场所、乌兰牧骑等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使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完善“党员三日”制度,创新开展“党员三日”活动。四是制定年度民宗局“党课”学习计划,党支部成员每季度讲一次党课,进行集中学习交流。五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宗局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做出正确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控决策风险,实现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把党建工作真正摆在突出位置,严格监督检查党组党建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活动的活力和创造力。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年度民宗局“党课”学习计划。
(3)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材料不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不规范,未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力度层层递减。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流于形式,落实力度不够。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级划分不准确,未梳理出高等级风险点。
采取的措施: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到位。二是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每年按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督导相关工作,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一年不少于12次。三是准确划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级且要梳理出高等级风险点。(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我局坚持民族宗教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并重、提升业务能力与转变机关作风同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切实达到了民族宗教事务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的目的。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2、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在请假制度中出现“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备案”,“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考勤制度中出现“向区分管领导汇报”等字样,抄袭痕迹明显。签到签退制度不严,有签到,但没签退。请假条没有领导签字,存在替别人销假的情况。对职工请假情况没有进行统计,也没有公示。
采取的措施:完善机关学习、例会、考勤各项制度,并严格要求按制度执行。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机关各项制度,规范职工请销假情况,按季度统计公示职工请销假情况。(长期坚持、长效管理)
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机关职工签到签退、请销假情况,加大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教育
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民族宗教事务局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民族宗教事务局考勤及休假暂行管理办法、1--3月份病事假公示表、第一季度机关职工请销假情况公示表。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按照巡察整改的反馈要求,我局对照认领《市七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深知与市委的整改要求与希望仍有差距,仍需要常抓不懈和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1)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发现的问题入手完善制度,着力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强化“四个意识”,建立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用制度化手段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2)持续深入抓整改,彻底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松、力度不减,坚持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民宗局党组反馈整改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成果或长期坚持的任务,加大整改力度,必保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时限完成。
(3)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构建常态化格局。局党组将继续坚持全过程督导,坚持把问题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对于一些重点领域出现的问题,坚持不解决到位的不放手,以小见大、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霍市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落实《霍市七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民宗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情况报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于年2月6日向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郝建华同志反馈巡察意见,组长郑晓辉同志针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讲话。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方面落实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力、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组织开展活动少;从严治党不力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等我局党组存在的3个方面6个问题,查找了不足,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包金花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强调全局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工作。会议研究成立了民宗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包金花同志任组长,其他成员有叶新华、于玉荣、白云、郝洪波、金国荣、那布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建办公室,白云任党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逐条细化分解,由党组书记包金花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真正把巡察组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的动力,从而为我市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二)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完善整改台账、健全各项制度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6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了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股室,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负责人”共同抓,全体干部职工协助抓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巡察组审核通过后,下发了《霍市民宗局关于落实市七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霍民宗字[]5号)文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民主,加强财务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强调务必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保障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学习《党章》《条例》,从加强自身建设严起,进而带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政治意识。把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常态化,完善个人学习计划,提高自身理论水平,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按照《通辽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亲自担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沟通研究。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意见》、通辽市委和我市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杜绝违规决策行为,夯实整改成果。
(2)创新思想观念,抓好党建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四个意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找准结合点,把党建工作做到党员干部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严格监督党建制度的执行,在党员奉献日按时缴纳党费,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有益健康的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
(3)持续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营造良好党风、政风,汇聚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4)强化整改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政治觉悟、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以坚定的决心、顽强的斗志、无私无畏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建立长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线。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各项问题,坚持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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