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霍林郭勒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公
关于霍林郭勒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公告
霍林郭勒市博物馆相关审批材料已上报自治区文化局(文物局),正在批复中,馆址位于霍林郭勒市新区综合文化中心C馆,预计年底正式对外开馆。博物馆建成后将具备文物保存、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成为霍林郭勒市文化发掘研究、传承保护基地,同时也必将成为霍林郭勒市的文化地标和城市象征。为丰富馆藏文物,提升博物馆的知名度和馆藏文博内质,尽可能使散存在民间与草原文化和霍林河创业文化有关的各类文物得到稳固保护和有效利用,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各类文物和史料。
一、征集范围
(一)有关霍林河地区历史的文物
1.霍林郭勒地域内外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类文物(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青铜器、瓷器、古化石、奇石、铁器、木器、骨器、家具、古籍善本等)。
2.反映霍林郭勒地区境内百姓在仕、农、工、商、兵,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族民俗文物。濒将退出或已退出现存世较少的在各个历史时期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二)反映霍林河煤矿发现、建矿、开采、发展等文物及资料(包括实物、图片、老照片等)。
(三)有关霍林郭勒市的文物
能够反映霍林郭勒市的历史变迁、文化缘源、生态环境、生活风俗等各方面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各类可移动文物等。
(四)与博物馆陈列展览有关的其他文物与标本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对无偿捐献所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霍林郭勒市博物馆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在展品上永久具名。特别重要文物捐赠者,将设特别展厅陈列。对于捐赠文物数量大、价值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二)征购
文物收藏人将其合法持有的文物所有权转让给本馆。本馆将由专家进行文物鉴定和价格审定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收购。
(三)借展
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
(四)仿复制
对霍林郭勒市博物馆急需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协议有偿或无偿,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
四、联系方式
联系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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