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接待
各界来访群众: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霍林郭勒市委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人民群众可采取邮寄信件、网络和拨打电话方式表达诉求。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邮寄
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城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
登陆网络
请登录中国检察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olinguolezx.com/hlglsms/5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