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蒙古马精神千里奔袭披星戴月全力维
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辗转三地,奔袭千里之外的天津市,成功找到了拒不履行多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申请执行人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年、年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合计.万元。
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该公司房产信息、不动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车辆信息等信息进行了线上线下调查,但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当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因该案件涉及农民工群体利益,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在通辽市的住所,执行团队一行五人连夜出发前往通辽市。
干警们抵达通辽时已是深夜,张某住所没有一丝光亮,多次敲门口后屋内仍无任何响动,执行法官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张某这段期间并未在此居住。经过协作单位配合,执行团队连夜驱车赶往库伦旗找寻被执行人,经过一夜蹲守,仍未能发现张某下落。经过多方协作找寻张某信息,执行团队获知其可能在天津某小区的线索,经过简单的休整紧急赶往天津。
在该小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通过疫情防控登记查询到了被执行人某公司法人张某的爱人在该小区某户有过登记记录,随即执行干警找到该住户。“你们咋找到这来了?”门后的张某一脸不可置信的问到。执行法官随即对其进行强制司法传唤,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如不主动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但张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随即执行团队又连夜启程将其带回霍市法院,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目前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法人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悔过,承诺向申请执行人分期履行并联系多名案外人为其担保。
执行在路上,责任在脚下。执行法官跨越千里,披星戴月,用锲而不舍的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霍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逃避及抗拒执行行为惩戒力度,灵活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
原标题:《千里奔袭披星戴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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