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百姓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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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过后的霍林郭勒市仍是冰天雪地毫无一丝春意,但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却是“春意盎然”温暖连连。2月14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为系列案件的余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为他们心坎上送去了阵阵暖意。
原告闫某等余人以被告霍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生效调解书要求返还房屋装修保证金为由,向霍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霍市某房地产公司要求其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均以账户没钱为由拒绝给付。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询问,几次驱车余公里前往通辽市查找线索,最终找到了该被执行公司的实际控股人王某。执行法官耐心向王某释法悉理,讲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王某立即联系朋友,终于凑齐了全部案款。第二天,执行法官逐一通知余位申请执行人,在认真核对案款信息后,将23.15万元执行案款全部给付了申请执行人。
闫某在领取到执行款后激动的说:“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这笔钱,法院的办案效率真是太高了!”其余在场的申请执行人也连连点头,拍手称赞。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霍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将胜诉判决兑现成"真金白银"装进老百姓的口袋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努力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霍林郭勒市法院
原标题:《把老百姓“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霍林郭勒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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