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占道售卖随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
综合监察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关于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占道售卖、随意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开发区(新城区)辖区各单位、广大居民:
为净化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同时兼顾传统祭祀习俗,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相关规定,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综合监察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研究,就规范年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固定摊贩、流动摊贩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广场绿地等公共部位经营烧纸等祭祀用品;有经营需求的摊贩可到各早夜市场按照要求规范经营。
二、禁止临街商铺在门前摆放、经营烧纸等祭祀用品。
三、禁止随意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十字路口、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张、冥币等祭祀用品。
四、开发区(新城区)设置11处定点祭祀车,并在各主要街路路口设置定点祭祀桶,有祭祀需求的居民可以在定点祭祀车或祭祀桶内进行祭祀焚烧,祭祀用品包装袋等包装材料请投放到附近垃圾桶内,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11处定点祭祀车具体位置为:二道河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清河大街与乌兰花路交汇处、青龙山大街与库伦路交汇处、柳荫路与舍力虎大街交汇处、青龙山大街与霍林郭勒路交汇处、青龙山大街与胜利北路交汇处、阿其玛大街与建华路交汇处、阿其玛大街与保康路交汇处、叫来河大街与库伦路交汇处、叫来河大街与霍林郭勒路交汇处、柳荫路与莫力庙大街交汇处。
五、凡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城管、环卫等部门予以劝告制止,拒不服从劝告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通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olinguolezx.com/hlglsly/1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