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明火作业霍市一焊工被处罚
近日,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内蒙古金辉粉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焊工韩某在该公司空压站车间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空压站车间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韩某使用明火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未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焊工韩某给予行政处罚。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等事故。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业主及从业人员勿必提高警惕,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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