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辉涉嫌受贿案被公诉潇湘晨报
日前,通辽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徐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兴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兴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辉在担任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局长,霍林郭勒市副市长,霍林郭勒市市长,通辽市环保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ND—
来源:中国检察网
编辑:周玉欣、吕飒然
审核:韩玉、王秀、夏飞
新闻-
新闻回顾
喜欢本文就点个赞吧!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olinguolezx.com/hlglsly/11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