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霍林郭勒市法院双语法官进社区诉
近日,通辽市霍林郭勒法院沙尔呼热法庭的法官因被告罗某行动不便,在征得原告钟某的同意后,来到了罗某家中,开庭审理他们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
在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罗某是蒙古族,不能熟练运用汉语,与原告钟某的交流比较困难,于是就采用蒙汉双语分别和原、被告交流。通过法官的双语沟通和耐心调解,原、被告间因语言沟通不畅引起的紧张气氛得到了缓解,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意向,并签订了调解笔录。
供稿:霍林郭勒法院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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