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巡察整改不仅要ldquo就事论
“针对巡察组给我们指出的‘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我们不仅加强学习教育,而且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强化首问主办责任制,并对违反规定暴力执法和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民警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有的干警说之前做了错事,现在被追责后,心里反而轻松了、落地了,能轻装上阵了。”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溉,拿着巡察整改台账向巡察整改督查组人员介绍,“我们发自内心的感谢巡察组,帮我们找毛病,更感谢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巡察办,帮我们治病,目前我们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着重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已追缴违规发放、收取的津补贴、赞助费等共计6.95万元,同时我们还将路视频监控纳入全市‘雪亮’工程内容进行建设,让老百姓晚上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心里也是亮堂堂的”。
在2个多月的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以高度担当的政治责任抓整改,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民警负责的态度推进整改,切实做到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将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24个重点问题,细化分解为96个具体问题,并在整改中创新工作举措,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形成《问题产生原因分析报告》,进而按照整改程序进行落实,目前已经完成问题整改90个,还有6个正在全力推进中,利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相关人员3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3人、第二种形态5人、第三种形态1人、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人。
对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进行提级巡察是五届通辽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任务之一,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也是通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此轮巡察不仅包括对市本级公安局党委进行常规巡察,还对9个旗县市区公安局党委和4个旗县市法院党组进行提级巡察。在整改工作中,通辽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相关要求,有力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地。
突出“实”字,强化整改责任落地落细
“自从巡察反馈问题后,我们召开了12次党委(扩大)会,召开了19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组内推进会,认认真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病根,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国明介绍说。通辽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时,必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同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整改不重视、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进行严肃追责。在市委第八轮生态环保领域专项巡察情况汇报会后,当天市委书记就召集会议,对被巡察的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9个旗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严格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整改过程中,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责任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梳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本着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短时间内有条件完成整改的,拿出“立即改”的举措,抓紧推进集中整改;对一些由于历史因素或客观条件所限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持续改”的办法,辩证稳妥地推进整改深入开展。
突出“合”字,统筹协调监督整改到位
“在整改中,我们巡察办充分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和汇总报告职能,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和被巡察单位沟通协调,帮助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明确整改中怎么能干得更好、干得更到位。”通辽市委巡察办主任付洪云说。通辽市委紧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通过派员参加巡察反馈、召开推进会、开展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整改过程的有效督促,形成了履行日常监督的工作格局。巡察办定期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盘点对账”,对“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等环节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推动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在实地督查评估中,巡察办会同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等部门一起“并肩作战”,按照“6个是否到位”,即认领问题、分析原因、专项治理、追责问责、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是否到位的原则,以及“两个防止”的要求,即防止材料式整改和下不为例式整改,通过书面审、现场听、实地看、重点核、盯紧督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反馈意见审核检查,并探索实行了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评议整改成效机制,使整改督查一贯到底,推动形成整改监督闭环,打出了强有力的“组合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突出“用”字,巩固成果运用促进发展
“我们旗公安系统共有辅助人员名,以前他们的待遇不一样,有的享受‘四险一金’,有的享受‘一险一金’、还有的没有享受过任何‘五险一金’的,在这次巡察整改中,我们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按照有关辅警薪资待遇的规定,全部落实了辅警“五险一金”待遇,而且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现在辅警们的干劲更足了。”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增喜介绍说。巡察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而解决问题却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巡察整改,做到了从建章立制的角度和举一反三的层面进行全面深入整改,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达到了将整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到深化改革、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和融入到班子建设中的要求,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五届通辽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中还涉及4个旗县市的人民法院,其中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静华介绍说:“我们针对巡察指出的在执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细则》,并对年至年度案件开展了整体排查工作,按照‘保持卷宗的本来面目’与‘达到整改卷宗标准化’原则重新整理归档,促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在整改中,通辽市委严格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做到在“就事论事”整改基础上,再深入做到“举一反三”和“入木三分”,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也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入、在深化中发展,有效发挥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截至目前,五届通辽市委前12轮巡察,共反馈问题个,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个,整改完成率92%,追责问责党组织45个,追责问责党员干部人。(通辽市委巡察办)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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