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将于年12月8日进驻通辽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主要受理通辽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幕后“保护伞”有关问题线索。对于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督导组将认真受理核查,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1、督导时间:年12月8日至年1月8日。

2、举报—(每天受理时间为8:30—20:00)。

3、举报信箱: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专用信箱,邮编,。

4、电子邮箱:shce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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