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声兴安盟霍林郭勒市元宝山区

感悟时代变迁牢记初心使命

年1月9日上午,兴安盟司法局党总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前去乌兰牧骑宫参观兴安盟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局机关在职党员及律师、公证员党员近30人参加此次活动。

图片展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辉煌、民族团结一家亲、文化建设硕果累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等9个单元,以一张张鲜活的照片、一篇篇生动的文字、一串串真实的数字、一件件生活变迁的老物件、一系列改革民生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展示了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和辉煌成就,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兴安儿女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守望相助、团结奋进、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

往昔的成绩令人鼓舞,未来的使命催人奋进,全盟司法行政干警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逐梦新时代,创造新奇迹,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安盟司法局供稿)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

四项举措抓好春节期间

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防范重新违法犯罪,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年1月8日上午,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召开春节期间加强特殊人员管控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司法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

一是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各司法所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和“JIPAD”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每天设专人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做好特殊人群的“网络化”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矫正措施。做好“攻心治本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学习和危险驾驶缓刑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等活动。在组织集中教育学习的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

三是做好特殊人群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各司法所要通过社区走访、入户核查等方式,继续排查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两类人员”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求坚决杜绝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开展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对辖区内生活有实际困难和严重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帮困解难等安抚活动,杜防因生活困难导致的安全事件发生。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供稿)

元宝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助力农民工维权成效显著

农民工权益维护和保障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进城务工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元宝山区司法局从“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采取“四个强化”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受理。

对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凡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维权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按照“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原则,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时间紧迫、涉案人数多等特点,一是做到“一简三优”:即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二是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外地农民工没有身份证、户口薄手续的可先办后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兰某某等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兰某某等9名农民工分别来自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八洞镇和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胡家坝镇的农村,年3月经朋友介绍来到唐山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中铁十八局某工程有限公司喀左至赤峰段的高铁建设工程工地,从事建筑工作,约定每日工资-元不等,期间除每人借支的-元之外,一直到工程结束剩余工资没有支付,兰某某等9名农民工没钱回家,居无定所,多次讨要工资无果,无奈之下来到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时安抚工人的情绪,使他们打消了极端维权的念头。面对几名农民工兄弟的特殊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先予受理再补办其他手续,并当天为他们指派律师承办,承办律师快速为他们办理立案,经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两次审理,终于要回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合计元。

李某某工伤赔偿案:李某是喀喇沁旗小牛群镇某村的村民,年7月来到北京某建筑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平庄晨光二期建筑工地,从事消防门安装工作,在楼房消防门安装过程中摔伤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并伤及视神经。李某要求该公司给予赔偿。该公司非但不予赔偿,还不承认李某为工伤。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来到了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援助律师在接下来的两年半的援助过程中,经过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两次诉讼、认定工伤的申请和复议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和再次鉴定,最终在年5月,李某工伤事故劳动能力被鉴定为六级。接下来用人单位在本案开庭之前向李某伸出了橄榄枝,同意庭前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经过了几次沟通,最终在年8月18日,由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用人单位于调解当日,支付给受援人李某25万元的赔偿款。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与公安、法院、人老局、信访等部门对办理有关农民工案件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在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信访工作室,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值班;与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加强维护农民工讨薪问题协作意见》;与元宝山区人劳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元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及时防范和处置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加强案件受理、证据调取、维权宣传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张某某等2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张某某等人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年公司经营状况不良,屡次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们多次到公司老总家堵门要工资,并且到信访部门信访,眼看着公司就要关门,工人们的工资就要化为乌有,无奈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拿不出工资,走投无路的员工们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防止公司破产倒闭,援助律师首先为他们申请保全了价值50万元的纺织机和纱线,后经法庭调解于年8月30日双方达成一致,海赫羊绒制品公司同意年9月15日前给付28名农民工拖欠的万元工资。

孙某某等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孙某某等4人于年5月在史某某承包的宝山仕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工地,从事安装消防设备工作,工程结束后拖欠四人工资总计元,四人多次催要并且到元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报案,监察大队侦查认为无法立案后,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此案,并于年7月要回拖欠的全部工资并按银行利率支付了利息。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农民工维权案件“援调”机制。

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事项,走诉讼途径势必要拖延时间,耗费精力、人力、财力,难以及时解决受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最佳途径是双方协调解决,尽早拿到劳动报酬和赔偿。如若调解不成,再帮助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相结合,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丰富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同时节约了当事人花费和法律援助行政成本,最终达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刘某某等3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刘某某等36名农民于年4月至年10月期间为赤峰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保的,元宝山镇刘家店村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工程从事大棚建筑工作。工程结束后仍欠工人工资11万余元,工人们又找到某建筑公司,但公司说工程是陈某承包的,根本不予理睬。工人们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欠薪经过后,及时安抚工人的情绪,同时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决定,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并迅速指派律师办理。承办律师采取了调解的方式办理,经过多次对承包人王某、赤峰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36名农民工三方调解,于年1月24日最终达成协议:由承保方赤峰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全部所欠工资11万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和年后外出这一时间节点,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到汽车站、火车站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通过网络、短信、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大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年1月31日,元宝山区司法局与元宝山区检察院、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与干警一起冒着严寒在元宝山区银河文化广场开展了“多部门参与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年11月14日,元宝山区司法局组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法律工作者联合交通局、平庄火车站在宝山客运站、平庄火车站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了《农民工维权知识》、《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常用法律手册》、《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单及宣传册,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年以来,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接待来电来访余人次,其中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件,占全年受理案件总数的66%,农民工已成为法律援助最主要的援助对象。其中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和工伤类案件在所受理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这反映出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劳动报酬被克扣和拖欠的情况突出以及劳动保护缺失以致工伤事故频发等不容忽视的现实状况。为满足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减化手续,并加大对案件的质量检查监督力度,全力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元宝山区司法局供稿)

太仆寺旗司法局法律援助

助力精准扶贫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太仆寺旗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重点围绕贫困群众的需求,培植法治意识、提升用法能力、夯实法治基础。借助全旗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通过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助力精准扶贫。

加强阵地建设,扩大宣传载体。结合在贫困村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搬迁建设等工作,建立农村法治文化书屋、法治橱窗、法治长廊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等法治宣传载体建设,为群众提供学法的活动场所。并由结对帮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所需的法治知识,使百姓知法懂法,减少因不懂法而犯法导致的贫困。

精准法援宣传,助推法治脱贫。太仆寺旗司法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针对贫困人口的法律需求特点,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贫困人口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就贫困人口关心的赡养、婚姻、土地流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群众,现场予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延伸援助触角,实现精准援助。以司法所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同时在全旗所有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的工作“触角”,有效地拓宽了群众的维权途径;加大对贫困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讲课,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帮助广大村民提升法治意识。

实现应援尽援,精准户全覆盖。依托全旗贫困人口数据库,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数据库中来,对数据库中的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凭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在经济建设和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法律疑难纠纷,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法律支撑。

创新工作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开辟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为贫困人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捷、可靠的保障;探索“援调对接”机制,对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案件提前进行“会诊把脉”,树立“调解优先”的诉讼理念,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过程的始终。

(太仆寺旗司法局供稿)

呼和浩特第一监狱

主动帮扶小黑河镇贫困户

年1月8日下午,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秦健同志代表单位和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文全同志来到玉泉区小黑河镇达赖庒贫困户刘来平的家里进行看望慰问。

正值元旦、春节之季,同志们给他家送去了大米、肉食等慰问品,帮助家里改善生活。通过刘来平的母亲详细询问了他的病情和家庭生活情况,刘来平患有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离异多年,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唯一的一个孩子在外地上学,本人日常只能依靠母亲照顾。同志们了解实际情况后,非常同情,纷纷表示将长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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