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
来源:绥化晚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的
生活补助费发放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黑民发〔〕20号)文件要求,拟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以下简称“两费”),请于即日起,到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生活费补发申请。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
符合领取“两费”人员范围
1、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政策规定从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施行后执行,对之前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存在待安置期的,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按政策规定从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印发开始执行,对之前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存在安置后未上岗期的,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享受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
二、
办理程序
1、领取、填写申报表。
(1)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手机扫描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olinguolezx.com/hlglsls/5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