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荣获自治区首批平安
年12月26日,自治区综治办、司法厅、公安厅和卫生计生委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医院进行了表彰。医院被授予自治区“医院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医院高度重视医院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医院”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医院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在本地区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成效获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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