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五项举措打造节约型法
节约型法院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了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提出全面建设“节约型法院”的口号,号召全院干警从细节着手,从点滴做起,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大局意识。霍市法院在切实加强后勤管理的同时,从教育、培训、管理等多方面着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合,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成本、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有效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01
加大宣传,节约意识入脑入心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通过观看节约宣传片、在办公场所悬挂、张贴节约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作风,摒弃浪费现象,把节约和减少资源浪费变成自觉行动,让节约意识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从而引导干警树立文明生活理念,强化节约资源意识。
02
文明用餐,杜绝浪费一餐一饭
在食堂内张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粒粒皆辛,常忧空腹之饥”等文明餐桌宣传图;给每位干警统一发放一卡通,无论是院长,还是一般干警,均排队刷卡就餐,食堂根据刷卡记录适量采购,按人头准备午餐,避免浪费。全院形成节俭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
03
节约办公,严格把控物品浪费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计划采购制度,各部门申请办公用品需填写《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办公用品申请表》,详细填写申请部门、所需物品名称及数量,由经手人、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后到库房统一领取,对一些耐用办公用品实行维修换发制。
04
开源节流,管好经费科学理财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从根本上管理好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全院的各项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装备购置费等,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合理性分析,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05
规范用车,统一调度提高效率
制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格实行警车集中管理、集中调度制度,全院警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部门用车一律由用车人填写《霍林郭勒市法院派车单》,详细填写用车部门、用车人、车号、驾驶员、用车地点、用车时间、出车事由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出车辆进行统一调度。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此外,对车辆的日常维护,比如加油、洗车、修车、保养等,均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供稿丨尹越华
编辑丨刘玲
审核丨史家伟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五项举措打造“节约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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