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表彰名单公示呼和浩特一人入选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治欠发〔〕1号)精神,我们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初审工作,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两审三公示”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报审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名单(一)先进集体(3个)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二)先进个人(4名)牟建华呼和浩特市人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旭英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支队支队长贾飞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亚坤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年10月14日至年10月20日。三、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并告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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