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展草原雄鹰2021

草原雄鹰

为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全区法院“草原雄鹰”集中执行行动工作部署,10月19日晚8时,随着内蒙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一声令下,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草原雄鹰”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按照本次行动要求,霍市法院制定周密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人员安排,精心谋划部署实施。

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执行行动的精彩瞬间吧

房屋强迁

刘某杰申请执行刘某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市法院已对刘某新名下的位于霍林郭勒市创业路西侧怡景花园小区某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于年6月25日以.12元成交,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交付房屋。

本次强制腾空房屋市法院在前期做了充分准备,考虑房屋现状提前安排了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开锁人员在现场进行等待,并配备了三台多功能强光手电,以备现场出现断电等可能突发问题,同时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与记者同赴现场,对腾空工作进行监督。

晚8时20分,干警抵达涉案房屋,在执行房屋单元口处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纪律。执行局工作人员分为“现场勘验组”“现场交付组”“法理释明组”,三组一同到涉案房屋与房屋买受人进行现场交付。

执行

剪影

“现场勘验组”启用三台执法记录仪对房屋现场进行勘验记录,明确房屋内现状及现有被执行人物品等情况,同时启用“智慧执行”信息化手段与坚守在执行指挥中心的干警进行联动,时时将现场画面回传至执行指挥中心。

“现场交付组”现场制作笔录、财产交接清单等,对房屋现状进行记录,组织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交付。

交付房屋

法理

释明

“法理释明组”全面系统的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法理解释,因被执行人未能到场,委托了其妹妹到现场进行交付,法官同被执行人通过进行视频通话,向其告知相关的交付事项,叮嘱被执行人就剩余未履行到位执行款项要积极履行,后被执行人通过短信方式对法官的工作及此次腾空房屋工作表示认可,并确认了其妹妹的代理权。

此次行动,霍市法院共出动警力33人,警用车辆6辆,同时司法警察大队派出6名司法警察配合本次行动,全程警戒,为本次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当晚11点,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48.97万元,腾空房屋1间,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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