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关于公布我市律师公证行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开始线索核查工作,为了更好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多渠道征集线索,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全市公开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律师行业专项整治内容:
本次征集线索主要围绕律师执业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情况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
1、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
2、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
3、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4、律师事务所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吸收法
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
5、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
6、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7、其他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情况。
(二)违法违规执业
1、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恶意炒作,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以及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
2、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收费票据。
3、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
4、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5、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
6、采用违规设立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等。
7、其他违法违规执业情况。
二、公证行业专项整治内容:
本次征集线索结合公证处教育整顿活动及工作实际情况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情况;
2、公证受理、审查核实、出证审批、立卷归档、争议处理、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制度具体明确并严格落实情况;
3、利用办证谋取私利、支付回扣,以及乱收费、收费不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4、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情况;
5、不按规定认真审查核实,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乱办证等违规办证行为;
6、公证书存在瑕疵等突出问题情况;
7、公证管理系统公证登记簿录入情况,重点检查公证登记簿收费数据异常的、批量办证数量较大的以及公证费减免数量较多的公证事项。
8、申请公证复查及投诉的办理情况,公证复查、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及公证赔偿案件反映问题集中的公证事项;
9、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不立卷归档、与中介不正当交往等情况。
10、其他公证行业违法违规执业情况。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倡导、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1、监督-(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电子邮箱:hlglsfj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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