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奈曼旗选聘义务

霍林郭勒市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无刑事处罚或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市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正确使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不得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牟取私利,不得以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三)不得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四、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聘期为三年,无工作报酬。

五、报名程序

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报名时间:年6月1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中心室)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一式两份;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3.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联系人:曹丹

  联系-

科左中旗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市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工作纪律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四)正确使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不得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四、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聘期为三年,无工作报酬。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请单位或个人按照义务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于年6月30日前到旗政府法制办公室(旗政府二楼室)填写登记表。旗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年8月1日对拟聘人选在科左中旗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

  联系人:邢富海

  联系

奈曼旗人民政府选聘奈曼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一、选聘名额及人员构成

本次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本旗范围内选聘,聘用名额不少于名。

二、义务监督员的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监督区域的范围,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选聘流程

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经调查、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聘任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奈曼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旗政府法制办(党政综合楼室)。

  联系人:庄冬冬宝宏亮

  联系

  报名时间:年5月16日至年5月31日。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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